毓园杯”美院之星广东省中小学书画作品大赛,各项时间延期,敬请知悉发表时间:2022-12-26 14:05 毓园杯”美院之星广东省中小学书画作品大赛,各项时间延期,敬请知悉 “喜迎二十大、奋进新百年”,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实施素质教育,改进美育教学,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推动广东省中小学生美育教育普及,帮助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更好地感受美、欣赏美和创造美,形成中小学校美育书画教育日常化、多样化、特色化发展。广州美术学院美术教育学院拟举办首届“毓园杯”美院之星广东省中小学生书画大赛,面向广东省广大中小学生书画爱好者征稿。 “毓园”中的“毓”有二意,一与“育”同,“养也,长也”之意,如“禀道毓德,讲艺立言”;二有“孕育,产生”之意,如“钟灵毓秀”;又有“盛多” 之意,如“郁毓”;以上含义均与美术教育学院育人宗旨相吻合,故美术教育学院三楼展厅又有“毓园”之雅称,此为大赛冠名之由来。 广州美术学院美术教育学院创建于1981年,是当年中国八大美术学院中在新时期最早设立的本科美术教育专业教学机构。秉承广州美术学院“守正创新、开放包容、关注现实、服务社会”,以“师德与素养并推、理论与实践并举、美术与美育并重”为专业人才培养思路,致力于引领美术基础教育的学科发展方向,培养从事中学美术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以及文化、艺术等机构从事美术教学和管理的专门性、复合型美术教育优秀人才。 广州美术学院美术教育学院是广东省学校艺术教育活动(美术)培训基地和广东省美术与设计教育培训中心,同时也是粤港澳大湾区美术与设计教育发展联盟秘书处、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美术与设计教育专业委员会、书法教育专业委员会秘书处所在单位,已成为广东省乃至华南地区的美术教育重镇。 大赛宗旨:“以美育人 ,艺如其人”。作为以美育人,培养青少年感受美、欣赏美和创造美的实践平台,遵循美育特点和学生身心成长规律,我们坚持以技授人、以艺动人、以文化人、以美育人、书如其人,面向人人的教育理念,弘扬中华优秀传统书画文化,继承发展岭南文化,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与审美观。形成“以赛事带动成果、以成果带动教学、以教学带动师训、以师训带动发展”内在发展机制,最终促进青少年的全面发展和美育教师的整体素养提升。 一 ,组织机构 学术支持单位:粤港澳大湾区美术与设计教育发展联盟、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美术与设计教育专业委员会、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书法教育专业委员会 主办单位:广州美术学院美术教育学院 协办单位:广东教育出版社、岭南美术出版社、羊城晚报教育发展研究院、美术教育学院各校外教学实践基地与教师教育实践基地 二,征稿对象 组别分类如下,评选按组别分类评选。 小学组:小低组(一二年级) 小中组(三四年级) 小高组(五六年级) 初中组:(初一、二、三年级) 三,征稿要求 (一)绘画作品:画种不限(国画、水彩、油画、素描、水粉、版画、创意等),作品题材与表现形式不限。国画作品尺寸不超过(含)四尺三开宣纸(69cm×46cm),其他画种均不超过(含)八开纸(26cm×37cm)。(单幅作品作者只限一人) (二)书法作品: 书法作品书写工具、书体及创作形式不限。创作内容为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联、赋、格言等均可。 1.毛笔书法作品:毛笔作品尺寸不超过(含)四尺对开宣纸(34.5cm×138cm),要求竖式,可以临习历代经典法帖。 2.硬笔书法作品:硬笔创作工具、书体、形式不限,鼓励参赛作品在传统基础上创新,突出整体效果和制作、用纸、色彩的丰富多样。作品规格不超过A4纸,既可以书写规范汉字作品,亦可以临习历代经典法帖。 四,交稿流程 (一)初赛(线上报名征集) 初赛网上报名期:2022年9月15日—1月15日 初赛作品投稿期:2022年1月15日—2月20日 初赛成绩公告时间:2023年3月10日—4月10日 初赛作品投稿:以传送电子稿参加,作品根据参赛要求创作后,将用500万像素以上的数码相机或手机拍成清晰照片,按照交稿要求打包电子版作品发送至指定邮箱:yjs16602060776@163.com。一位作者最多可交美术、书法作品各一件,作品原件请勿丢失,进入复赛的作品需寄给主办方进行线下评选。 (二)复赛(原稿参加复赛) 复赛时间:2023年2月20日—2023年3月10日。 复赛成绩公告:2023年3月10日—2023年4月10日 复赛形式:初选阶段结束后,将由主办方评委对初赛投稿作品进行评选,选出美术、书法若干作品进入复赛。 复赛要求:进入复赛的作品需在作品背后粘贴《“‘毓园杯’美院之星”——广东省中小学书画作品大赛作品登记表》(见附件1),登记好参赛作者信息,并将原作寄送至大赛单位指点地址。 团体参赛作品由学校或机构统一收齐,个人参赛作品则由作者监护人在截稿日期前邮寄至指定地址。 送稿须知: 1.本次活动以自愿为原则。 2.复赛作品背后要贴上《“‘毓园杯’美院之星”——广东省中小学书画作品大赛作品登记表》(见附件1);学校/机构送作品时要将参赛学生信息汇总登记,并附上《“‘毓园杯’美院之星”——广东省中小学书画作品大赛作品汇总表》(见附件2)。 注:参赛作品由大赛组委会保存,不予退还,主办方有权处理,作者享有作品的署名权,所有权归组委会所有,组委会有权使用作品进行图书出版、媒体报道、图书出版、网络发表及美术展览等。凡参加投稿则视为认可本声明。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五,作品评审 (一)参赛作品由广州美术学院美术教育学院专家及全国书画美育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对来稿作品进行评审,并按作品的主题性、创新性、艺术性等综合标准进行评选; 书法作品奖、绘画作品奖按各组别各设奖项: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 (二) 团体奖项:“优秀指导教师奖”及“优秀组织单位奖”。 (三)获奖作品经个人同意,可编入《“‘毓园杯’美院之星”——广东省中小学书法作品大赛作品集》,优秀作品者将颁发收藏证书。 (四)获奖作品将在美术教育学院“毓园”展厅进行展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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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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